甘建設〔2017〕74號
各市州建設局,蘭州新區建設局,各勘察設計單位,各施工圖審查機構:
自2015年7月,我廳將承擔的非政府投資的限額以上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初步設計審批工作,全部下放至項目所在地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以來,各市州建設部門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得到了提升,為勘察設計質量監管發揮了應有作用。但同時,我們通過調研和多方了解,也發現一些地方在審查審批過程存在工作不到位、技術審查不規范等問題,需進一步規范,按照當前行政審批工作“放管服”的要求,為更好地指導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好非政府投資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初步設計審批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繼續加強初步設計審查審批管理
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安排專門部門負責做好初步設計審批及管理,依法開展審批工作,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初步設計審批工作流程、工作時限和相關要求。初步設計審批工作原則上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為使初步設計審批真正發揮勘察設計質量的核心監管作用和保證審查的技術質量及水平,各市州不得再次下放審批權限。
二、進一步規范技術審查行為
初步設計審批應當進行技術審查,技術審查工作應委托省內甲級建筑、市政設計單位或政府設立的專門技術評審中心進行。技術審查人員應具備相應執業資格或高級工程師職稱,已實行注冊執業制度的建筑、結構專業應分別由一級注冊建筑師、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承擔。技術審查機構應針對設計依據、設計標準、設計原則、設計方案等主要內容提出咨詢審查意見,出具技術咨詢審查報告,承擔技術審查責任。技術審查時間可不含在審批時限內,但不得超過20天。技術審查的機構和人員不得與承接的項目設計單位存在隸屬和利益關系。
三、嚴格初步設計審批范圍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甘肅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我廳相關規定,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非政府投資的居住小區規劃總建筑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或單體建筑層數超過20層的住宅項目;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或建筑高度超過50米的公共建筑項目;工程投資5千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初步設計審批。除此之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不進行初步設計審批。其中,政府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批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嚴格前置材料的審核
各審批部門受理初步設計審批申報材料時,應對以下前置材料進行嚴格審核:
1、建設項目立項文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圖、附件;
3、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委托合同;
4、超限高層建筑應提交超限高層建筑抗震設防審查批復;
5、省外勘察設計單位應提交印有二維碼的進甘登記反饋表;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以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各部門不得受理初步設計審批申請。對省外進甘單位,受理單位在接收申報材料時,應通過二維碼查驗核對相關登記信息,并對相關參與設計人員的真實性進行必要核查。
五、切實落實初步設計審查審批工作要求
1、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行政審批的程序和時限開展初步設計審批工作,初步設計批復應明確項目建設規模、使用功能、設計標準、抗震設防、主要技術方案等內容的審批意見,能有效指導施工圖設計。審批部門對初步設計主要文件資料應歸檔保存,保證資料的可追溯性。
2、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我廳對技術審查機構和人員的要求委托技術審查工作,不得將技術審查工作委托不具備相應能力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各施工圖審查機構在審查中應嚴格把關,對提交不符我廳要求的技術審查報告的項目不得通過施工圖審查。
3、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督促相關各方嚴格執行《城鄉規劃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甘肅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切實保證建設項目符合規劃許可要求和抗震設防標準,滿足使用功能需要,主體結構和地基基礎安全可靠,建筑節能合理有效,要保證初步設計審批質量。
4、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每半年將審批的工程建設項目情況按要求上報我廳勘察設計管理處。其中每年7月10日前上報上半年情況,次年1月10日前上報下半年情況。
我廳將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全省各市州初步設計審查審批情況進行督查和檢查,對出現問題較多的審查審批單位要進行掛牌督導。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3月6日